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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详细内容
书名 异乡人
作者 (法)加缪 著,张一乔 译
出版日期 2015-01-01
出版社 北京大学
ISBN号
(13位)
9787301251782
ISBN号
(10位)
7301251785
开本 32
页数 144
装帧 精装
定价(C$) 12.3
约合(US$) 9.72
[ 内容简介 ]

大师经典作品全新定位,直击二十岁年轻人不羁的心灵。诺贝尔文学奖作品,经典名作。
   作者加缪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在世界范围内粉丝甚众。
  
   《异乡人》不以文学名著为卖点,而以迎合现代人在物质世界当中的精神孤独感为本书的全新定位。封面和文案出众,并相互呼应:封面是摄影大师布列松拍摄,照片加缪的眼神与神态,配合文案,与本书《异乡人》的书名搭配,容易引起读者共鸣。
  
  法律文学必读经典,诺贝尔文学奖得奖小说,二十世纪法国文学经典!清华大学赵晓力老师导读推荐!
  
    大师经典作品全新定位,直击二十岁年轻人不羁的心灵。诺贝尔文学奖作品,经典名作。

   作者加缪195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,在世界范围内粉丝甚众。

  


    《异乡人》不以文学名著为卖点,而以迎合现代人在物质世界当中的精神孤独感为本书的全新定位。封面和文案出众,并相互呼应:封面是摄影大师布列松拍摄,照片加缪的眼神与神态,配合文案,与本书《异乡人》的书名搭配,容易引起读者共鸣。
  


  


   法律文学必读经典,诺贝尔文学奖得奖小说,二十世纪法国文学经典!清华大学赵晓力老师导读推荐!
  

内容推荐 他们说,妈妈死了,我没哭;这是无情,该死。
  隔天就和女友厮混;这是不孝,该死。
  挑拨朋友仇家互斗;这是不义,该死。
  我合该天地不容,人神共愤,
  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,又算什么?
  我杀了人,
  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……
   他们说,妈妈死了,我没哭;这是无情,该死。

  隔天就和女友厮混;这是不孝,该死。

  挑拨朋友仇家互斗;这是不义,该死。

  我合该天地不容,人神共愤,

  但你们企图用来拯救我的那一套,又算什么?

  我杀了人,

  只因夏日阳光太刺眼……
作者简介
  
    加缪(Albert Camus),法国声名卓著的小说家、散文家和剧作家,“存在主义”文学的大师,“荒诞哲学”的代表人物。1913年生于北非阿尔及利亚,1960年于法国车祸骤逝。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为文学上的存在主义大师。
  

  

  

    加缪(Albert Camus),法国声名卓著的小说家、散文家和剧作家,“存在主义”文学的大师,“荒诞哲学”的代表人物。1913年生于北非阿尔及利亚,1960年于法国车祸骤逝。195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为文学上的存在主义大师。

  
目录
  异乡人
  目录
  
  异乡人第一部
  异乡人第二部
  导读:默尔索的成年礼 / 赵晓力
  加缪作品年表
  
  


   异乡人
  


  


   目录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异乡人第一部
  


  


   异乡人第二部
  


  


   导读:默尔索的成年礼 / 赵晓力
  


  


   加缪作品年表
  


  
前言默尔索的成年礼
  ——《异乡人》导读
  赵晓力[1]
  
  一、 妈妈
  
  《异乡人》以“今天,妈妈走了”开头,以“许久以来第一次,我想起了妈妈”结束。
  默尔索是一个成年人,他有工作,有女朋友,有性生活;他杀了一个人,能够上法庭、负刑事责任。
  但他还是习惯叫“妈妈”。养老院电报上的用词是“母殁”,养老院院长和门房,葬仪社的员工,以及默尔索杀人案中的律师和检察官,在和默尔索谈到他妈妈的时候,都是 默尔索的成年礼
  ——《异乡人》导读
  赵晓力[1]
  
  一、 妈妈
  
  《异乡人》以“今天,妈妈走了”开头,以“许久以来第一次,我想起了妈妈”结束。
  默尔索是一个成年人,他有工作,有女朋友,有性生活;他杀了一个人,能够上法庭、负刑事责任。
  但他还是习惯叫“妈妈”。养老院电报上的用词是“母殁”,养老院院长和门房,葬仪社的员工,以及默尔索杀人案中的律师和检察官,在和默尔索谈到他妈妈的时候,都是说:“你母亲”。
  但在默尔索的叙述中,一直喊的是“妈妈”,甚至一并提起父母亲的时候,也改不了口:“我就会想起妈妈讲过一个有关我父亲的故事”——
  我从来没见过他,关于他最清晰的印象也许就是妈妈告诉我的这件事:他去看了某个杀人犯的处决。尽管光是动了这个念头已教他浑身不舒服,他还是勉强去了,结果回来呕吐了整个上午。
  小说里只有在这个地方提到了默尔索的父亲。我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不是早死了,还是怎么了。
  从小说里我们知道,默尔索上过学。但中途无奈放弃了学业。
  他去过巴黎。在阿尔及利亚这个法国的殖民地,人们以巴黎为荣。养老院的门房让默尔索知道,他是巴黎人,很怀念巴黎的生活;默尔索的女朋友玛莉很乐意到巴黎去;马颂的太太有巴黎口音;在默尔索杀人案(和一宗弑父案)开庭期间,有巴黎派来的记者——但,当老板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,征求默尔索意见的时候,他拒绝了。玛莉问他对巴黎的印象,他说:“那里满脏的,到处都是鸽子和阴暗的庭院,而且人的肤色很苍白。”
  巴黎的阴暗和阿尔及尔的阳光,那里人们苍白的皮肤和这里人们晒黑的皮肤形成对照。默尔索大概在阿尔及尔港口的什么船运公司工作。从小说里我们看到他要处理提货单;办公室能够俯瞰整个海港。中午他和同事回城吃中饭。吃完饭还能回家小睡一会儿。他每周工作五天。礼拜六、礼拜天休息。
  他并不去教堂。
  默尔索是在礼拜四接到养老院的电报;下午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过去。礼拜四晚上守灵。礼拜五妈妈下葬,天黑以后赶回城里。礼拜六他去游泳,碰见了以前的同事玛莉。晚上他们一起看了一部喜剧电影,并睡在了一起。礼拜天早上玛莉要去婶婶那儿。
  然后是又一个周末,默尔索和玛莉一起度过。
  然后又是一个周日,默尔索和邻居雷蒙,应邀去雷蒙的朋友马颂夫妇在海滩的木屋过。
  这一天,发生了命案,默尔索开枪杀死了一个摩尔人。
  这时,离默尔索的妈妈去世、下葬,不过两个礼拜。
  
  二、 命案
  
  默尔索是怎么涉入这桩命案的?
  妈妈下葬后的下一个周一,默尔索帮邻居雷蒙写了一封信。这个雷蒙是个拉皮条或者吃软饭的,他和情妇发生了矛盾,并和情妇的哥哥打了一架。默尔索帮雷蒙写了一封信,羞辱情妇。在写信的时候,默尔索才知道雷蒙的情妇是个摩尔人——北非的阿拉伯人。
  下一个周日,雷蒙在他的住处殴打了情妇,并引来了警察。下午,雷蒙希望默尔索帮他去警察那儿作证,默尔索答应了。并且在下个周六做了证。
  
  再下一个周日,雷蒙请默尔索、玛莉到他的朋友马颂夫妇的海滨小木屋去玩。出发的时候,他们发现了和雷蒙打架的那个阿拉伯人,雷蒙情妇的哥哥,和一帮阿拉伯人就等在他们的公寓对面。自从上周日雷蒙殴打了情妇,这伙人已经盯着他好几天了。
  雷蒙的对头和另一个阿拉伯人,尾随他们来到了海滩。默尔索、雷蒙、马颂饭后散步的时候,两拨人狭路相逢,雷蒙和马颂打翻了两个阿拉伯人,但对方也用刀划伤了雷蒙的手臂和嘴,然后一溜烟跑了。
  包扎完伤口,雷蒙不忿,带着手枪去找阿拉伯人。默尔索跟着。四人对峙。阿拉伯人在手枪亮出来的时候落荒而逃。雷蒙心情大好。
  
  默尔索陪雷蒙回到木屋。他自己却返回到刚才四人对峙的地方。雷蒙的对头还在。在正午暴烈的阳光下,那人亮出了刀子,默尔索开了枪。开了第一枪后,又朝倒在地下一动不动的那人连开了四枪。
  
  三、 雷蒙
  
  这是一桩费解的命案。明明是雷蒙和阿拉伯人的冲突,为什么最后是默尔索开枪杀了人?
  小说中直接和阿拉伯人有交集的只有雷蒙一个人。事情也是因他而起。雷蒙先说了他和人打架的事;这个人是他情妇的哥哥。而他的情妇在金钱上欺骗他。他想出了一个新颖的羞辱情妇的办法:就是先写一封信,“里头不仅狠狠修理她,又要教她觉得后悔不已。然后,当她回头来找他,他会跟她上床,就在正要完事的当儿朝她脸上吐痰,再把她赶出去”。在这个高难度的计划中,对雷蒙来说最难的是写这封信,正是这封高难度的信让他想到找默尔索帮忙。
  雷蒙告诉默尔索他的情妇的名字的时候,默尔索才意识到雷蒙的情妇是摩尔人。但像他对任何事物的态度一样,这无所谓。
  接下来的一周里,雷蒙寄走了信;到周日,雷蒙的计划执行到最后环节——只是,先动手的不是雷蒙,而是她的情妇。雷蒙只好在公寓里殴打情妇,事情又回到原有的模式。玛莉听不下去,让默尔索去叫警察,默尔索说他不喜欢警察。住在三楼的水管工找来了警察。警察打了雷蒙一个嘴巴,不是因为他打了那个摩尔姑娘,而是他在警察问话的时候嘴里还叼着一支烟。
  像任何吃软饭的男人一样,雷蒙很在乎自己的男子汉形象。可是他的男子汉形象里总是透露出吃软饭的信息,就像“他前臂的黑手毛下面露出苍白的皮肤”。他的床上方挂着几张冠军运动员和裸体女郎相片,这很男人;但那儿同时又挂着白色、粉红色相间的天使石膏像。他说话,嘴里老是“男人”“哥儿们”“兄弟”这样的词,但他拿出来写信的家什却是“方格纸、黄色信封、一只小红木杆沾水笔和装着紫墨水的方墨水瓶”,真是女里女气。
  
  警察打了雷蒙一个嘴巴。让雷蒙觉得很没面子。他跑来问默尔索:警察打他时,默尔索是否期待他还手。默尔索说他没那样的想法,而且自己不喜欢警察,这让雷蒙很高兴。马上拉着默尔索去做一些很男人的事:喝白兰地、打撞球、上妓院。后者因默尔索不好此道而作罢。
  
  在发生命案的那个上午,雷蒙、默尔索、玛莉三人准备出发去海滩,雷蒙发现他的对头和那伙阿拉伯人还等在公寓对面的时候,他还是很紧张的。知道他们没有跟来才松了一口气。
  
  实际上雷蒙的对头和另外一个阿拉伯人还是跟来了。饭后第一次冲突的时候,是雷蒙和马颂先动的手。默尔索只是预备队。雷蒙和马颂已经认识很久了,有段时间他们曾住在一起。两人打起架来配合很好,阿拉伯人完全不是对手,只是手里有刀子才占了点便宜。
  
  雷蒙吃了亏,手臂绑了绷带,嘴上贴了胶布。最关键的,在朋友面前丢了脸。按照雷蒙的习惯,这个面子是一定要找回来的。我们不知道雷蒙口袋里的枪是哪儿来的。但很有可能是马颂的。当雷蒙气哼哼地出去寻仇时,马颂并没有跟出来。默尔索跟着他。
  
  和阿拉伯人对峙的时候,雷蒙和默尔索有以下一段对话:
  雷蒙摸着口袋里的枪,说:“我一枪毙了他?”
  默尔索:“他还没跟你说过半句话。这样开枪不够光明正大。”
  雷蒙:“好,那我要狠狠骂他两句,等他回嘴我就毙了他。”
  默尔索:“没错。不过如果他没亮出刀子,你就没理由开枪。”
  
  这两个人并不是在讨论如何使自己的行为看上去符合“正当防卫”。法学家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,总是发生这样的误解。这两个人讨论的不是如何开枪而不受法律追究,而是如何开枪才更像个“男人”。要注意的是,是默尔索提出了在这种状况下符合男子气概的两个条件:第一,不能先动手,要后发制人,这实际上是对第一场冲突中,雷蒙和马颂采取先发制人模式的否定;第二,手段要对等,不能对方骂你你就开枪,起码要等到对方亮出刀子。
  
  默尔索不知道,他否定了白人殖民者对付被殖民者的普遍模式,仗着武器先进,先发制人这件事他们已经干了好几百年了。虽然这很没有骑士道德,很不男人。但认为被殖民者和自己一样是男人并与之决斗不是殖民者的习惯。
  
  雷蒙面对默尔索的提议不知所措。这时,默尔索提出了他的方案:“把你的手枪给我,跟他一对一单挑。要是另一个人来插手,或是他再拿出那把刀子,我就毙了他。”
  
  默尔索是在这一刻成为这场冲突的主角的。他重新制定了游戏规则。像个男人一样对待任何对手。这一刻也是他的成年礼。默尔索要走雷蒙那把枪,是希望雷蒙也像个男人一样和对手单挑;同时,他期待自己也像个男人一样加入这场决斗,他期待的是一个拿刀子的对手。
  在手枪亮出来之后,两个手里有刀、气定神闲、芦苇笛子吹个没完的阿拉伯人突然就溜了。
  
  雷蒙的虚荣心终于有了着落。他已经和对头打了两架,每次都挂彩。只有这次挽回了面子,他心情好多了,还提起了回程的公交车班次。
  
  四、 法律
  
  从一开头,预审法官就对如何审理默尔索杀人一案指出了方向:本案关注的不是罪行,而是犯罪的人。他对默尔索说:“我真正感兴趣的,是您本人。”
  
  预审法官从两个方面开始研究默尔索。第一,是不是爱妈妈?第二,是不是信上帝?第一个是伦理的,第二个是宗教的。他本人更关心第二个问题。与此相关,他对默尔索一共开了五枪这一点大惑不解。“为什么?为什么您会朝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开枪?”
  
  默尔索告诉他自己不信上帝;但对为什么开了一枪之后,又连开四枪这个问题,却不知如何回答。十一个月后,预审法官接受了默尔索不信上帝这一点,开玩笑地称默尔索为“反基督先生”。
  
  


   默尔索的成年礼
  


  


   ——《异乡人》导读
  


  


   赵晓力[1]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一、 妈妈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《异乡人》以“今天,妈妈走了”开头,以“许久以来第一次,我想起了妈妈”结束。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是一个成年人,他有工作,有女朋友,有性生活;他杀了一个人,能够上法庭、负刑事责任。
  


  


   但他还是习惯叫“妈妈”。养老院电报上的用词是“母殁”,养老院院长和门房,葬仪社的员工,以及默尔索杀人案中的律师和检察官,在和默尔索谈到他妈妈的时候,都是说:“你母亲”。
  


  


   但在默尔索的叙述中,一直喊的是“妈妈”,甚至一并提起父母亲的时候,也改不了口:“我就会想起妈妈讲过一个有关我父亲的故事”——
  


  


   我从来没见过他,关于他最清晰的印象也许就是妈妈告诉我的这件事:他去看了某个杀人犯的处决。尽管光是动了这个念头已教他浑身不舒服,他还是勉强去了,结果回来呕吐了整个上午。
  


  


   小说里只有在这个地方提到了默尔索的父亲。我们不知道他的父亲是不是早死了,还是怎么了。
  


  


   从小说里我们知道,默尔索上过学。但中途无奈放弃了学业。
  


  


   他去过巴黎。在阿尔及利亚这个法国的殖民地,人们以巴黎为荣。养老院的门房让默尔索知道,他是巴黎人,很怀念巴黎的生活;默尔索的女朋友玛莉很乐意到巴黎去;马颂的太太有巴黎口音;在默尔索杀人案(和一宗弑父案)开庭期间,有巴黎派来的记者——但,当老板想在巴黎设一个办事处,征求默尔索意见的时候,他拒绝了。玛莉问他对巴黎的印象,他说:“那里满脏的,到处都是鸽子和阴暗的庭院,而且人的肤色很苍白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 巴黎的阴暗和阿尔及尔的阳光,那里人们苍白的皮肤和这里人们晒黑的皮肤形成对照。默尔索大概在阿尔及尔港口的什么船运公司工作。从小说里我们看到他要处理提货单;办公室能够俯瞰整个海港。中午他和同事回城吃中饭。吃完饭还能回家小睡一会儿。他每周工作五天。礼拜六、礼拜天休息。
  


  


   他并不去教堂。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是在礼拜四接到养老院的电报;下午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过去。礼拜四晚上守灵。礼拜五妈妈下葬,天黑以后赶回城里。礼拜六他去游泳,碰见了以前的同事玛莉。晚上他们一起看了一部喜剧电影,并睡在了一起。礼拜天早上玛莉要去婶婶那儿。
  


  


   然后是又一个周末,默尔索和玛莉一起度过。
  


  


   然后又是一个周日,默尔索和邻居雷蒙,应邀去雷蒙的朋友马颂夫妇在海滩的木屋过。
  


  


   这一天,发生了命案,默尔索开枪杀死了一个摩尔人。
  


  


   这时,离默尔索的妈妈去世、下葬,不过两个礼拜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二、 命案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是怎么涉入这桩命案的?
  


  


   妈妈下葬后的下一个周一,默尔索帮邻居雷蒙写了一封信。这个雷蒙是个拉皮条或者吃软饭的,他和情妇发生了矛盾,并和情妇的哥哥打了一架。默尔索帮雷蒙写了一封信,羞辱情妇。在写信的时候,默尔索才知道雷蒙的情妇是个摩尔人——北非的阿拉伯人。
  


  


   下一个周日,雷蒙在他的住处殴打了情妇,并引来了警察。下午,雷蒙希望默尔索帮他去警察那儿作证,默尔索答应了。并且在下个周六做了证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再下一个周日,雷蒙请默尔索、玛莉到他的朋友马颂夫妇的海滨小木屋去玩。出发的时候,他们发现了和雷蒙打架的那个阿拉伯人,雷蒙情妇的哥哥,和一帮阿拉伯人就等在他们的公寓对面。自从上周日雷蒙殴打了情妇,这伙人已经盯着他好几天了。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的对头和另一个阿拉伯人,尾随他们来到了海滩。默尔索、雷蒙、马颂饭后散步的时候,两拨人狭路相逢,雷蒙和马颂打翻了两个阿拉伯人,但对方也用刀划伤了雷蒙的手臂和嘴,然后一溜烟跑了。
  


  


   包扎完伤口,雷蒙不忿,带着手枪去找阿拉伯人。默尔索跟着。四人对峙。阿拉伯人在手枪亮出来的时候落荒而逃。雷蒙心情大好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陪雷蒙回到木屋。他自己却返回到刚才四人对峙的地方。雷蒙的对头还在。在正午暴烈的阳光下,那人亮出了刀子,默尔索开了枪。开了第一枪后,又朝倒在地下一动不动的那人连开了四枪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三、 雷蒙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这是一桩费解的命案。明明是雷蒙和阿拉伯人的冲突,为什么最后是默尔索开枪杀了人?
  


  


   小说中直接和阿拉伯人有交集的只有雷蒙一个人。事情也是因他而起。雷蒙先说了他和人打架的事;这个人是他情妇的哥哥。而他的情妇在金钱上欺骗他。他想出了一个新颖的羞辱情妇的办法:就是先写一封信,“里头不仅狠狠修理她,又要教她觉得后悔不已。然后,当她回头来找他,他会跟她上床,就在正要完事的当儿朝她脸上吐痰,再把她赶出去”。在这个高难度的计划中,对雷蒙来说最难的是写这封信,正是这封高难度的信让他想到找默尔索帮忙。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告诉默尔索他的情妇的名字的时候,默尔索才意识到雷蒙的情妇是摩尔人。但像他对任何事物的态度一样,这无所谓。
  


  


   接下来的一周里,雷蒙寄走了信;到周日,雷蒙的计划执行到最后环节——只是,先动手的不是雷蒙,而是她的情妇。雷蒙只好在公寓里殴打情妇,事情又回到原有的模式。玛莉听不下去,让默尔索去叫警察,默尔索说他不喜欢警察。住在三楼的水管工找来了警察。警察打了雷蒙一个嘴巴,不是因为他打了那个摩尔姑娘,而是他在警察问话的时候嘴里还叼着一支烟。
  


  


   像任何吃软饭的男人一样,雷蒙很在乎自己的男子汉形象。可是他的男子汉形象里总是透露出吃软饭的信息,就像“他前臂的黑手毛下面露出苍白的皮肤”。他的床上方挂着几张冠军运动员和裸体女郎相片,这很男人;但那儿同时又挂着白色、粉红色相间的天使石膏像。他说话,嘴里老是“男人”“哥儿们”“兄弟”这样的词,但他拿出来写信的家什却是“方格纸、黄色信封、一只小红木杆沾水笔和装着紫墨水的方墨水瓶”,真是女里女气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警察打了雷蒙一个嘴巴。让雷蒙觉得很没面子。他跑来问默尔索:警察打他时,默尔索是否期待他还手。默尔索说他没那样的想法,而且自己不喜欢警察,这让雷蒙很高兴。马上拉着默尔索去做一些很男人的事:喝白兰地、打撞球、上妓院。后者因默尔索不好此道而作罢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在发生命案的那个上午,雷蒙、默尔索、玛莉三人准备出发去海滩,雷蒙发现他的对头和那伙阿拉伯人还等在公寓对面的时候,他还是很紧张的。知道他们没有跟来才松了一口气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实际上雷蒙的对头和另外一个阿拉伯人还是跟来了。饭后第一次冲突的时候,是雷蒙和马颂先动的手。默尔索只是预备队。雷蒙和马颂已经认识很久了,有段时间他们曾住在一起。两人打起架来配合很好,阿拉伯人完全不是对手,只是手里有刀子才占了点便宜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吃了亏,手臂绑了绷带,嘴上贴了胶布。最关键的,在朋友面前丢了脸。按照雷蒙的习惯,这个面子是一定要找回来的。我们不知道雷蒙口袋里的枪是哪儿来的。但很有可能是马颂的。当雷蒙气哼哼地出去寻仇时,马颂并没有跟出来。默尔索跟着他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和阿拉伯人对峙的时候,雷蒙和默尔索有以下一段对话: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摸着口袋里的枪,说:“我一枪毙了他?”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:“他还没跟你说过半句话。这样开枪不够光明正大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:“好,那我要狠狠骂他两句,等他回嘴我就毙了他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:“没错。不过如果他没亮出刀子,你就没理由开枪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这两个人并不是在讨论如何使自己的行为看上去符合“正当防卫”。法学家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,总是发生这样的误解。这两个人讨论的不是如何开枪而不受法律追究,而是如何开枪才更像个“男人”。要注意的是,是默尔索提出了在这种状况下符合男子气概的两个条件:第一,不能先动手,要后发制人,这实际上是对第一场冲突中,雷蒙和马颂采取先发制人模式的否定;第二,手段要对等,不能对方骂你你就开枪,起码要等到对方亮出刀子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不知道,他否定了白人殖民者对付被殖民者的普遍模式,仗着武器先进,先发制人这件事他们已经干了好几百年了。虽然这很没有骑士道德,很不男人。但认为被殖民者和自己一样是男人并与之决斗不是殖民者的习惯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面对默尔索的提议不知所措。这时,默尔索提出了他的方案:“把你的手枪给我,跟他一对一单挑。要是另一个人来插手,或是他再拿出那把刀子,我就毙了他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是在这一刻成为这场冲突的主角的。他重新制定了游戏规则。像个男人一样对待任何对手。这一刻也是他的成年礼。默尔索要走雷蒙那把枪,是希望雷蒙也像个男人一样和对手单挑;同时,他期待自己也像个男人一样加入这场决斗,他期待的是一个拿刀子的对手。
  


  


   在手枪亮出来之后,两个手里有刀、气定神闲、芦苇笛子吹个没完的阿拉伯人突然就溜了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雷蒙的虚荣心终于有了着落。他已经和对头打了两架,每次都挂彩。只有这次挽回了面子,他心情好多了,还提起了回程的公交车班次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四、 法律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从一开头,预审法官就对如何审理默尔索杀人一案指出了方向:本案关注的不是罪行,而是犯罪的人。他对默尔索说:“我真正感兴趣的,是您本人。”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预审法官从两个方面开始研究默尔索。第一,是不是爱妈妈?第二,是不是信上帝?第一个是伦理的,第二个是宗教的。他本人更关心第二个问题。与此相关,他对默尔索一共开了五枪这一点大惑不解。“为什么?为什么您会朝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开枪?”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默尔索告诉他自己不信上帝;但对为什么开了一枪之后,又连开四枪这个问题,却不知如何回答。十一个月后,预审法官接受了默尔索不信上帝这一点,开玩笑地称默尔索为“反基督先生”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今天,妈妈走了。又或者是昨天,我也不清楚。我收到了养老院的电报:“母殁。明日下葬。节哀顺变。”这完全看不出个所以然。也许是昨天过世的吧。
  


  


   养老院在马悍沟,离阿尔及尔有八十公里的路程。我坐两点钟的公交车过去,下午可到;这样一来,我就能为妈妈守灵,明天晚上再回来。我跟老板请了两天的假,以这种理由他不可能拒绝我,然而他看起来还是不怎么情愿。我甚至跟他说:“这不是我的错。”他没有回话,让我觉得自己有点不应该。但无论如何,我没理由感到抱歉,反倒是他才应该对我表达慰问。不过后天当他看到我服丧时,大概就会向我致哀了。现在还有点像妈妈没过世一样,等葬礼过后,事情就告一段落,一切都会回到正轨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我搭两点的公交车。天气很热。和往常一样,我在赛勒斯特的餐厅吃了饭。他们都替我感到难过,赛勒斯特跟我说:“毕竟每个人都只有一个妈妈。”我要离开的时候,他们一起送我到门口。我有点手忙脚乱的,因为得上艾曼纽勒那儿向他借黑领带和臂纱。几个月前他的伯父过世了。我跑着赶路,生怕错过公交车;也许正是因为这一连串的心急、追赶,加上路途颠簸、汽油的味道、刺眼的阳光和路面反射的热气,我昏昏沉沉,一路上几乎都在睡觉。醒来时,我靠着一个军人,他对我微笑,并问我是否从很远的地方来。我只简短回了声“对”,好不必再继续聊下去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养老院离镇上还有两公里,我走路过去,到达时我想马上去看妈妈,可是门房说我得先去见院长。他当时正在忙,所以我等了一会儿,门房在我等的同时继续攀谈着,然后我见到了院长,他在办公室里接待我。他是个矮小的老人家,身上佩戴着荣誉勋位勋章,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我,跟我握手寒暄,久久不放,教我不知怎么把手收回来。他看了卷宗后对我说道:“默尔索太太是三年前来的,你是她唯一的支柱。”我以为他有责怪我的意思,便开始说明缘由,但他打断了我:“孩子,你不必解释这些。我看过你母亲的卷宗,你无力负担她的需求,她要人照护,你仅有一份微薄的薪水。而且她在这里比较开心。”我回答:“是的,院长先生。”他接着道:“你知道吗?她在这里交了朋友,是些跟她年龄相近的人,她可以跟他们分享同一个年代的话题。你年纪轻,她跟你在一起会觉得比较无趣。”这是真的。妈妈住家里时,每天只是沉默地看着我度过。初到养老院时,她经常哭,但那只是因为不习惯;若是几个月后把她接走,她还是会难过,同样是不习惯使然。有点因为这样,过去一年我几乎没来看她,再加上来一趟我的整个周日就泡汤了,更别提还得买票、赶公交车和花上两小时的车程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院长继续和我说话,可我几乎无心听下去。接着他说:“我想你一定想看看母亲吧。”我一语不发地站了起来,他便领着我往门口走去。在楼梯上他解释道:“我们将她移到太平间,以免影响其他人。每次有院友过世,其他人都会不安个两三天,这会给同仁造成困扰。”我们经过庭院时,老人家三五成群地在那里闲聊,就在我们穿过时突然静下来,接着又继续在我们身后交谈,活像哑着嗓子的聒噪鹦鹉。院长在一栋小型建筑物门前停下:“我就不打扰你了,默尔索先生。如果有任何需要我的地方,我就在办公室里。原则上,葬礼的时间订在早上十点。我们设想如此一来,你便可以为往生者守灵。最后一件事:你母亲似乎经常对同伴提起,希望能采用宗教仪式下葬。我已自行做了安排,不过还是让你知道一下。”我向他道谢。妈妈虽然不是无神论者,在世时却从来没对宗教产生任何兴趣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我开门走了进去,里面相当明亮,纯白色的石灰墙面,屋顶是透明的玻璃天窗。太平间里放着一排排的椅子,中央架着一具棺材,上头立着几根银亮的螺钉,仅浅浅地锁进深褐色的棺盖。棺木旁有个穿着白色工作服的阿拉伯护士,头上戴着颜色鲜艳的头巾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这时候,门房从我后头出现,他应该是跑着赶过来的,说话有点喘吁吁的:“棺盖只是暂时阖上了,我这就把钉子取出来,让你看看她。”他正要靠近棺木时被我制止。“你不想看吗?”他问道,我回答:“不想。”他顿时愣在那儿,让我有些尴尬,觉得可能不该这样说。过了一会儿,他看着我问:“为什么?”语气中不带一丝责备,好像单纯只是好奇。我说:“我不知道。”我瞥见他嘴上白色的胡子动了动。接着他避开我的目光说:“我能理解。”他的眼睛很美,是淡蓝色的,两颊红润。他为我搬了张椅子,然后坐在我后面。此时看护起身往门口走去,门房悄声告诉我:“她脸上长了疮。”我一时意会不过来,于是朝她望去,原来她整张脸罩着面纱,只露出眼睛,连鼻梁的地方也很平整,除了雪白的罩纱外,什么也看不见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她出去以后,门房对我说:“那么我就先离开了。”我不知道做了什么手势,他最后还是没走,站在我后头,这样却让我不自在。黄昏的柔美阳光填满整个房间,两只大胡蜂停留在天窗上嗡嗡地叫。一股睡意朝我涌来,为了提振精神,我头也没回,就问门房:“您在这里待了很久吗?”他立刻回答:“五年。”仿佛一直在等我的问话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之后他便打开话匣子跟我聊起来。他以前从来没想过,余生会是在马悍沟的养老院当门房度过。他说自己六十四岁,是巴黎人。这时我打断他:“哦?您不是本地人吗?”不过我马上想起在带我去见院长之前,他曾跟我提起妈妈必须尽早下葬,因为平原的天气很热,尤其是这一带。这令他怀念起以前在巴黎的生活。在那里,守灵可以长达三天,有时四天;但在这里却完全没有时间,丧家还来不及接受噩耗,就得赶着把遗体送上灵车。他太太听到急忙提点他:“好了,别再说了,这种事怎么好意思跟先生说。”门房老先生脸一红,赶紧向我道歉。我安慰道:“没关系,真的。”我觉得他所描述的既真实又有趣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在这小小的太平间里,他对我说自己刚进来时也是院友,因为觉得身体还很硬朗,便自告奋勇担任门房。我指出虽然如此,总的来说他还是院友之一,他却不这么认为。我之前已经注意到,他会用“他们”“其他人”,偶尔还有“老人家”来称呼别人,那些人当中有的甚至比他还要年轻。不过,他当然不一样,他可是门房,某种程度上,其他人受他管辖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看护这时又回来了。夜晚瞬间降临,很快地,浓厚的夜色笼罩天窗。门房扭亮电灯开关,我在突然开启的灯光下,一时什么也看不见。他请我到食堂用晚餐,但我并不觉得饿,所以他提议给我带杯牛奶咖啡。我同意了,因为我很喜欢喝牛奶咖啡。不久他便端着个托盘回来。我喝完咖啡想抽根烟,却有点犹豫,不确定是否能在妈妈面前抽。我想了想,这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。于是我递给门房一根烟,我们一起抽了。一会儿后,他对我说:“您知道吗?您母亲的朋友也会过来为她守灵,这是惯例。我得去搬些椅子和准备一壶黑咖啡。”我问他可否关掉一盏灯,白墙反射的灯光让我眼睛很难受。他回答说没有办法,装置的设计便是如此——只能全开或全关。之后我就没再多注意他,只知道他忙进忙出排椅子,在其中一张上头摆了许多杯子,中间放着咖啡壶。工作完成后他在我对面,也就是妈妈的另一边坐下。护士坐在同一边的最里面,背对着我,我看不到她在做什么,但是从手臂的动作能猜出她是在打毛线。天气很舒服,咖啡暖和了我的身子,夜晚的味道和花香从开着的门飘进来。我渐渐睁不开眼,打了会儿盹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 一阵窸窣声把我吵醒。因为刚刚阖过眼,整个房间显得更白更亮了,眼前没有一点阴影,而每件摆设、每个角落和所有的线条,都愈益利落得刺眼。妈妈的朋友们是这时候进来的,他们总共有十几个人,沉默地步入这令人目眩的灯光中。他们静悄悄地坐下,没有一张椅子发出声响。我仔细地打量每个人,不放过任何脸部或衣着的细节,然而这群人的静谧却让我感觉不到他们存在的真实。女院友几乎清一色穿着围裙,腰间绑了带子,让她们鼓鼓的小腹更加明显。我从来都不知道,原来女人老的时候肚子会是这么大。男院友大多很瘦,拄着拐杖。他们的脸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看不到眼睛,只看到皱纹凹陷处一点黯淡的微光。他们坐妥后,纷纷朝我拘谨地点点头。由于这些人双唇陷进没有牙齿的嘴巴里,我分不清他们是在跟我打招呼,还是在无意识地咂嘴。应该是打招呼吧。我发现他们全部围绕着门房坐在我对面,微微地摇头晃脑。霎时间我心中一股荒谬的感觉油然而生,仿佛他们是来审判我的。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
  


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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