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传习录》是明代哲学家、宋明道学中心学一派代表人物王守仁(世称阳明先生)的语录和论学书信,集中反映了王阳明的心性之学及其辨证的授课方法,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。 《传习录》分三卷,上卷阐述了知行合一、格物是诚意的功夫等观点,由王阳明本人审阅;中卷有书信八篇,出自王阳明亲笔,是他晚年的著述;下卷的主要内容是致良知,提出本体功夫合一、满街都是圣人等观点。鉴于《传习录》语言晦涩,难以理解,本书特附注解和译文,帮助读者更好地阅读理解,更能从中获得熏陶和启迪。 作者简介 王阳明(1472-1528),名守仁,字伯安,浙江余姚人,明代著名的哲学家、思想家、文学家、政治家和军事家,是“心学”流派的重要代表人物。他认为“至善”是心本体,他反对朱子知先行后、行重知轻的主张,提出“知行合一”,即知是心之本体的良知,良知充塞流行、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,就是行。从而提出与程朱理学分庭抗礼的“阳明心学”。 目 录 传习录上 第一卷 第二卷 第三卷 传习录中 第一卷答顾东桥书 第二卷答周道通书 第三卷答陆原静书 第四卷答欧阳崇一 第五卷答罗整庵少宰书 第六卷答聂文蔚 第七卷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 第八卷教约 传习录下 显示全部信息 免费在线读 传习录 上 第一卷 二 【原文】 爱问:“‘知止而后有定’《大学》原文。,朱子以为‘事事物物皆有定理’见朱熹《大学或问》:“能知所止,则方寸之间,事事物物皆有定理矣。”,似与先生之说相戾。” 先生曰:“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,却是义外也义外,见《孟子·告子上》第四章:“仁,内也,非外也。义,外也,非内也。”。至善是心之本体,只是‘明明德’到‘至精至一’精一,义同引言注。处便是。然亦未尝离却事物。本注所谓‘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此句为朱熹对《大学》篇首第一句之解,原文为:“言明明德新民,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。盖必其有以尽夫天理之极,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。”’者得之。” 【译文】 徐爱问道:“《大学》之中‘知止而后有定’,朱熹认为是指事事物物都有定理,这好像与您的看法不一致?” 先生说:“从事事物物上去探求至善,是在本体之外。至善是属于内心本体的。只要‘明明德’,并到了惟精惟一的地步便能做到至善。但这也没有离开具体事物。这个注所说的‘穷尽天理,不带一丝一毫的私欲’的人,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。” 三 【原文】 爱问:“至善只求诸心,恐于天下事理有不能尽。” 先生曰:“心即理也“心即理也”,此为阳明学说核心主题,是心学与理学最主要分界线。“心即理也”就是说心的本体就是天理。里的主宰处即心,心的条理处即理。天下又有心外之事、心外之理乎?” 爱曰:“如事父之孝,事君之忠,交友之信,治民之仁,其间有许多理在,恐亦不可不察。”